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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腹产后再怀孕的注意事项

时间:2024-05-01 08:09:39 来源:xnxx百科网 作者:综合 阅读:864次

剖腹产后再怀孕的注意事项

剖腹产后再怀孕的剖腹注意事项:

1、剖腹产后再生育,产后需在两年后再孕。再怀注意

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事项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。过早的剖腹怀孕,由于胎儿的产后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,子宫壁变薄,再怀注意尤其是事项手术刀口处是结缔组织,缺乏弹力。剖腹新鲜的产后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,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生命。再怀注意因此,事项再次妊娠最好是剖腹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。

2、产后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。再怀注意

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,必须注意保护,不能受到挤压。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,乘车、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,家务劳动要适当,睡眠应仰卧或侧卧,性生活应有节制,避免腹部受到撞压。

3、发生腹痛及早就医。

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,腹痛是主要表现。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,宫内压力增大,虽无任何诱因,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,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,必须提高警惕。

4、注意胎动情况。

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,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。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~5次或一天(12小时)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。剖腹产术后,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,均将导致胎儿死亡。这时胎心音消失。胎儿死亡前的24~48小时,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。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
5、宜提前住院待产。

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,破裂的危险越大。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,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6、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。

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,第二次分娩有80%做剖腹产,这比阴道分娩安全。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。过早,胎儿不易存活;过迟,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。只要胎儿发育成熟,便可进行手术,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。

7、再次剖腹产时,应行输卵管结扎。

剖腹产手术分娩,一人仅能做两次。为保证母亲的健康,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,要做输卵管结扎,以达绝育目的。

(责任编辑:娱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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